刑事案件家属常见问题答疑

2019-03-05

     刑事案件家属常见问题答疑


    1:亲人被抓进了看守所,家属可以会见他吗?

    答:不能,依据法律规定,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,其亲属不能会见,其在刑事案件办理期间,只能允许律师会见,家属会见应等到案件经法院判决,并且判决生效后,家属才可以持生效的判决书到看守所会见,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,公安机关、检察院讯问时应通知监护人到场。

    2:亲人被抓进看守所后,家属可不可以送衣物、食品到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使用?

   答:目前深圳范围内的看守所都是不允许的,全国其他地方的看守所有的可以送衣物。虽然不允许送衣物、食品,但亲属可以到看守所为其存钱,供其在看守所购买相关生活用品,当然,即便家属不存钱,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也有饭吃,有衣穿。

    3:亲人被抓后,家属到抓他的派出所询问情况,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为什么不告诉案件的详细情况?

    答:依据法律规定,刑事案件在办理期间,案件的所有情况都是保密的,是不允许家属知道案情的,因此,办案民警只能告诉你他被抓的罪名,是不允许透露案件的详细情况的。

    4:刑事案件的办案周期到底有多长时间?

    答:办案时间一般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,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,一般的案件,案情简单的,从被抓到法院判决一般时间在4个月左右,案情特别简单的,如危险驾驶罪,办案周期仅一个月左右,案情重大、复杂的,办案周期则较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