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勇律师办理“盈玺”公司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代理侯某获轻判
案情简要:
前海盈玺财富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是上海盈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,两公司涉嫌集资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多亿元,深圳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2000万元,后公司资金链断裂,投资者的投资款无法兑付而案发,深圳公司未兑付金额600多万元。公司人员先后被上海、深圳两地警方抓获。唐律师代理的侯某,虽然在公司职务不高,但其吸收的公众存款数额却是所有深圳被抓人员中最大的,达到143万元,而且,侯某是被公安抓获,而其他涉案员工均系自首,侯某不具备其他人所具有的的自首减轻处罚情节。该案开始被罗湖区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立案,因该案数额巨大,主犯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,该案后来转自深圳市检察院办理。侯某家属委托唐律师办理该案件,接受委托后,本律师及时会见了侯某,仔细阅读了全案材料,认为本案定性错误,应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深圳市检察院经审查,又将该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至罗湖区检察院办理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为了争取侯某能够从轻处罚,本律师联系与侯某有关的受害人,在没有退还他们的投资款的情况下,说服他们为侯某出具了谅解书,并说服大多数受害人到庭为侯某作证,最终侯某被量刑1年7个月,因该案办案周期较长,宣判后仅一个月,侯某即从罗湖区看守所刑满释放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