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张某危险驾驶罪,获缓刑
简要案情:
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在龙岗区被路上执勤交警查获,仅鉴定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118.90mg/100ml,已构成犯罪,其后为其办理取保候审,案件经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后,法院判处缓刑,避免了牢狱之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