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要:
刘某与同案的彭某、董某、刘某等人系老乡,因彭某在工作期间与同事产生矛盾,下班后又与同事一帮人言语冲突,于是刘某与彭某等人便事先准备好菜刀等工具,在双方再次起冲突的过程中,刘某等人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等工具将对方一帮人砍伤,两个轻伤一级,还有两名构成轻微伤,刘某方也有人受伤,但伤情较轻,最后刘某等人被公安抓获羁押于龙岗区看守所,最后案件被龙岗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法院,并对刘某做出三年半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,唐勇律师受刘某家属委托出庭为其辩护,刘某最终量刑一年十一个月。